一、项目名称及编号

1.项目名称:智能制造学院实训工厂LED屏搬迁服务

2.项目编号:ITC2026003

二、项目内容及概况

1.项目内容

智能制造学院实训工厂现有1块规格 7.4m×4m LED显示屏,服务商负责整屏拆除、模组分拣、箱体切割重组,拆分为2 3.8m×2.88m 显示屏,分别安装至河东校区尚学楼 B309D201教室投入使用;拆分后剩余完好模组做好防护包装,统一交付校方指定地点妥善存放,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破损模组由服务商无偿更换补齐。

2.比选限价:¥40000元,大写:肆万圆整。本报价为固定包干总价,包含原有LED屏拆除、拆分、运输、吊装、墙面固定、线材、辅材、耗材、人工、税费等本项目全部相关费用,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额外费用。服务商报价不得高于限价,报价超出限价的比选文件按无效文件处理。

三、工期要求

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原屏拆除、运输、两处点位安装、通电调试,完成整体验收交付。

四、工程清单

详见附件

五、服务及质保要求

服务商在拆除、拆分、运输、安装、调试全过程中,造成LED屏模组、线路、墙体、建筑设施损坏的,由服务商无条件免费维修、更换全新配件或恢复墙体原貌,全部成本由服务商自行承担。

项目整体质保期不少于12个月,质保期内因搬迁施工工艺、配套配件质量问题产生花屏、黑屏、线路故障等问题,服务商须在48小时内上门免费维修、更换配件。

完工验收标准:两块 LED大屏画面显示完整均匀、无花屏黑屏、线路排布规整、屏体固定牢固,连续稳定通电运行24小时无故障,视为验收合格。

六、资质要求

满足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:

1.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

2.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

3.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

4.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

5.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;

6.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
7.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。

七、需提供的比选材料

1.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;

2.供应商代表身份证明材料(二选一):

1)法定代表人到场参与: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;

2)委托代理人到场参与: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、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;

分支机构参与比选的,企业负责人视同法定代表人,相关签字、盖章均由企业负责人完成。

3.项目报价单(加盖公章);

4.项目施工实施方案:包含拆除、拆分、运输、安装、调试全流程施工方案;

5.售后服务及质保承诺函;

6.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承诺函。

八、比选方法

本次采用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,评审规则如下:

1.评审小组首先核查各供应商比选文件资质、材料完整性、施工方案、服务承诺,全部满足本公告采购要求、无实质性偏离的供应商,方可进入有效报价排序;

2.资质缺失、材料不全、施工方案不满足项目需求、未响应质保要求的,直接判定为无效比选文件,不参与价格评比;

3.全部合格有效供应商中,报价最低者确定为本项目中标人。

九、递交比选文件截止时间:20266251000(北京时间),申请人应于递交比选文件截止日期之前将比选文件送达比选地点: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河东校区致远楼306室,逾期送达的将被拒绝。

十、比选时间、地点:20266251000(北京时间),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河东校区致远楼306室。

十一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

联系人:舒老师 08252290191

地址: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河东校区致远楼306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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